2006年,在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下,黄委和黄土高原地区各级地方政府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共同努力,精心组织,及早安排,稳步推进,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工程建设概况
据统计,2006年,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项目有1271座淤地坝完工,其中骨干坝336座,中小型淤地坝935座。截至2006年底,133条在建小流域坝系累计完工淤地坝2932座,其中骨干坝634座,中小型淤地坝2298座。竣工验收708座,其中骨干坝53座,中小型淤地坝655座。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情况表
单位:座
省(区)
淤地坝合计
骨干坝
中小型坝
2006年完工
累计
完工
验收
甘肃
125
292
/
36
68
89
224
宁夏
96
249
167
46
34
60
203
133
内蒙
375
622
204
94
147
4
281
475
200
陕西
377
897
337
85
188
15
709
322
山西
298
872
185
213
687
合计
1271
2932
708
336
634
53
935
2298
655
二、主要做法及特点
1、积极抓好前期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针对淤地坝试点工程前期工作滞后的现状,黄委积极协调有关省(区),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淤地坝前期工作的力度,同时想方设法,提高小流域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质量。一是进一步加大现场审查工作的力度,力争对每条小流域、每座骨干坝逐个进行现场查看和核对,为把好技术审查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改进审查办法,重视和加大了坝系工程审核工作,集中相关技术人员对每一条坝系逐项技术指标进行核实、把关,力求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投资更加合理、切合实际;三是督促各省区把好可研报告的初审关,黄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流域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小流域坝系可研报告初审工作重点、责任、要求等。四是根据坝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了对有关问题的研究,2006年8月,由黄委科技委主持,专门在郑州召开了小流域坝系建设有关重大技术问题研讨会。就有关问题,及时与有关省区和水利部进行沟通,对一些问题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加以解决。
2006年,黄委先后组织完成了53条小流域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彻底改变了淤地坝可行性研究工作不足的局面。有关省(区)发改委和水利厅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及时进行了批复,为今后的淤地坝建设提供了比较充足的项目储备。此外,黄委和各省(区)有关部门还完成了1192座淤地坝单坝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工作,保障了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2、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工程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进淤地坝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2006年1月9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主持在西安市召开了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2005年以前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的成绩与经验,深入研究了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2006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会后,各省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于2006年2月召开了全区淤地坝建设管理座谈会,在总结交流上年淤地坝坝系建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就淤地坝建设的组织领导、招投标、施工管理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项目县根据会议精神抢时间、争速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2006年4月底前就做好了淤地坝工程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5月份全面开工建设。陕西省水利厅在榆林市组织召开了全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对淤地坝建设和管理进行了全面总结,各市交流了建设管理的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淤地坝建设管理的新思路,大大促进了淤地坝建设工作。目前已筹措地方配套资金8500万元,其中延安市落实市县级配套资金6200万元。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及早安排,稳步推进,使2006年的淤地坝试点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3、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和提高管理技术水平
为加强淤地坝管理,提高淤地坝管理水平,黄委和有关省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管理办法和制度,规范建设管理工作。黄委先后下发有关管理方面的文件10多个,包括前期工作、工程建设、防汛、检查、宣传、数据规范等。开展了《黄土高原地区小流域坝系工程验收办法》和《小流域坝系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导则》编制工作,出台了《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骨干坝扩大初步设计编制大纲》。
黄委还在淤地坝基础数据和动态信息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下发有关文件,召开有关研讨会、座谈会,进一步规范淤地坝的数据管理工作,力求为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淤地坝数据,为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依据。一是对淤地坝管理数据的概念、统计口径、类别进行进一步明确;二是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对淤地坝数据加强管理,建立责任制;三是对原来的淤地坝数据进一步进行核实、分类;四是加快淤地坝数据库的开发建设。黄土高原淤地坝数据管理系统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即将投入应用。这一系统的建成与应用,将有效提高淤地坝数据信息的存储、处理能力,进一步促进淤地坝建设管理的科学化。
有关省区在规范管理行为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山西省制定出台了《山西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山西省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安全事故与险情灾情应急预案》等。陕西、甘肃等省制定出台了《淤地坝工程验收办法》,明确规定了淤地坝验收各环节的内容、依据、程序和质量标准等。有的县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办法、规定、规范、标准,提出了当地的管理办法,如甘肃省合水县先后制定了玉皇沟坝系淤地坝施工管理办法、运行管理办法、防汛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和《工程施工技术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了小流域坝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加大督查和调查研究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度汛安全
2006年是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试点工程启动实施以来在建工程数量最多的一年。为做好在建骨干坝的防汛工作,黄委下发文件,对各地骨干坝的防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上中游管理局分别对有关省(区)骨干坝防汛准备等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有关省(区)进一步加强淤地坝防汛工作,如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不仅在汛前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度水保治沟骨干工程和小型水库防汛准备及在建工程安全施工工作的通知》,并在主汛期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小型水库和水保治沟骨干工程及中小型淤地坝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对2006年坝系工程防汛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并多次派员对在建坝系工程防汛度汛情况进行专门检查。
为及时总结各地的建设经验,发现和研究存在问题,黄委和有关省区加强专题调查研究。年内黄委上中游管理局先后组成七个调研组,分赴七省(区)进行专题调研,先后抽查了7省(区)71个县(旗、区)74条小流域坝系的290座淤地坝工程,针对淤地坝建设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议与对策。山西省水利厅水保局组成5个调研组,采取领导带队分片包市的办法,分赴全省10个市进行调研,经过一个多月的实地踏看、典型调查,完成的《山西省淤地坝建设调研报告》,在促进全省淤地坝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省领导看后充分肯定了淤地坝工程在防洪减灾、拦泥造地、增加降水利用、促进调产和退耕还林、改善交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表示 2007-2011年期间,省政府将列专项资金,建设淤地坝1万座。
5、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工程运行管理
各省(区)积极探索、总结淤地坝管理模式,通过有限的出让工程使用权和开放工程建设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经营,建立起了一系列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建、管、用”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工程发展良性运行机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是由县水利局统一管理,责任包干,由所在地或邻近的库坝工程管理所负责管理,收取水费,以坝养坝;二是采取租赁、承包、拍卖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库坝建设及运行管理;三是实行地方政府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管护机制,骨干坝由所在地的乡政府负责运行管护,中小型淤地坝由村委会或个人承包管护,实行“谁受益、谁管护”。山西省推广临汾市的“护坝田”管护办法,忻州市出台了“护坝田”管护办法,其他市也落实了以“护坝田”为主进行了管护责任落实。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甘肃省陇西县水土保持淤地坝管护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淤地坝的管护范围,并将淤地坝的管护经费纳入财政支出预算,规定骨干坝每座每月不低于150元,中型淤地坝不低于70元,每年由县水土保持部门向县财政部门提交淤地坝管护经费申请报告。渭源县县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套水泵、机电设备等灌溉设施,以收取水费作为管护人员的报酬及工程日常维修的费用;对效益尚未发挥的淤地坝,由村委会从社留地中划分一定数量的耕地,作为管护人员的报酬,确保了淤地坝建设效益的正常发挥和管护责任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