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重获自由
两人合伙到境外购买贩运国家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入境,准备以高价出售,牟取暴利,还没等他们出手,就被临沧市临翔区警方合力查获。记者昨日从临翔区森林公安局获悉,这起案件中被查获的3只穿山甲已被森林公安放归山林。
18日中午12时,临翔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在对一辆从沧源开往云县方向的客运车辆例行检查时,无意中从4件可疑行李袋内查获3只活体穿山甲,还有1只穿山甲的尸体,行李的主人是大理南涧的乘客丁某和许某。据森林公安初步查明,丁某和许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合伙于16日从沧源佤族自治县偷渡出境,17日上午,两人在缅甸一次性购得4只穿山甲后,绕关非法入境,企图将所购穿山甲走私到内地销售。
据介绍,穿山甲属《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中禁止贸易的附录Ⅱ物种,也是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中规定的二类保护动物,丁某和许某的行为涉嫌走私珍贵野生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和许某已被临翔区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